2025年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人公告

  

2025年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人公告

  为进一步优化公益服务,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根据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甘人社通〔2020〕126号)精神,经企业申请,人社部门认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23名。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 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的精神,有较强纪律观念,服从分配和管理。

  3.协管员:社保协管员负责办理本辖区居民就业、社保办理等工作;城市管理协管员协助执法人员负责城市管理等工作;

  1.岗位补贴:按照甘肃省《关于逐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规定执行;

  陇西县辖区内已认定且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,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。

  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劳动年龄内(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)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,但因身体健康情况、技能水平、家庭因素、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,以及连续失业一段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。须持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且主动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,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:

  2.“零就业家庭”成员。包括城镇“零就业家庭”和“零转移就业家庭”成员,指同一户籍共同生活的亲属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(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)中,有劳动能力的共同生活的亲属(在校学生、现役军人、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),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。

  5.长期失业人员。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(含)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。其中: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,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。

  6.失地农民。指依法被县级以上(含县级)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,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。

  1.个人申请:陇西县巩昌镇、文峰镇辖区之外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,可向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个人申请。

  2.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:陇西县巩昌镇、文峰镇已享受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,自愿向相关就业服务机构(社区)提出申请,社区根据申请人就业意愿,报所在乡镇汇总后向陇西县人社部门进行推荐。

  根据个人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情况,结合岗位要求,对申请和推荐安置人员进行排序,确定拟聘用人员。

  对经过综合评定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
  1.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做岗前培训并签订《陇西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》;

  2.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,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,聘用期满后自行解除聘用关系。

  个人申请需携带个人申请书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、结婚证、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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